六月二十五日,北平,燕王府。

    朱棣早上去学校上完课回来,就一直再考虑反腐反贪这件事情。

    首先,是谁可以去负责这个事情?目前朱棣手里的人才还比较少,而且朱棣也不是很了解手下人的具体性格,因为有时候朱棣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真实的。人生如戏,全靠演技。

    只是这件事找人还是太难了。毕竟反贪反腐是一件特别得罪人的事情。朱棣也不可能随便一找,就能找到一个秉公任直、方正不阿的人来担任。而且就算找到了一个也没用。再正直的人,他一个人也管不了多少。朱棣整个大摊子,也不是一个两个人就能管过来的。还是需要一些基层,不说最底层的办事人员,最起码小组长要保证纯洁性才行。

    朱棣想着,要是那些死刑犯去管这件事就好了。他们可不认识谁,需要谁的人情,只要承诺办多少事,就放他们一条生路。那么他们绝对是最疯狂的一群人。当然朱棣知道这是不可能的。那些杀人犯放出来是对法律最大的践踏。

    突然,朱棣灵光一闪,死刑的不止有杀人犯啊,还有贪污的啊,何不以毒攻毒?朱棣打算让那些贪污犯自己去狗咬狗。而且这样对贪污犯人的处理,对法律的影响也没有像杀人犯那么大。

    贪污死刑犯要查的话,量也足够大。要知道明朝超过六十两就要死人。这样就有足够的犯人能满足朱棣的需求。

    比如这一次,由朱棣临时找个人来查这个案子,自己再亲自监督。比如查出来了一个张三,他贪污了500两,这么大的金额,这可是要死人的。

    这时,朱棣就站出来说,我给你一支队伍,你去查别人。你要是能给我查出来总金额超过你贪污金额的十倍,并且追回金额也是达到十倍即5000两,我可以放你一马。

    之所以要保证实际追回金额也是十倍,是因为朱棣要防止有人钻空子。比如搞一个替罪羊,说是贪污了一万两,然而实际他的财产什么都没有,就是顶罪的。这样就想把人捞出去,朱棣这是不会同意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就是调查时虚报、瞒报的问题。

    比如查到一个人实际贪了九千两,要是你觉得自己只需要5000两银子就可以赎身,对那四千两视而不见。

    这样的漏洞,朱棣会在他确定目标下手时,会安排另外一对人跟你一起独立审查,被别人查出来,别人减刑四千两。而这四千两就加在你自己的头上吧。到时候你贪污金额就按四千五百两算。什么时候查够十倍金额的四万五千两,什么时候就能保全自己的狗命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朱棣也是打算每年分任务、划指标的。比如你贪污五百两,需要查出五千两。给你两年时间。如果两年后业务不合格,那就请你去死好了。

    这样就能杜绝那些人划水。多活一天是一天的人。

    就这样十倍十倍的往上滚,今天五百两的贪污,每天就需要查出五千两的贪污,而查出五千两的贪污后,就需要查出五万两的贪污。之后是五十万两、五百万两……

    大金额的罪犯肯定是不可能会追回十倍的,比如贪污五十万两,追回五百万,再怎么看都不现实。这时候就需要朱棣灵活调整了,比如查出三倍贪污金额,一百五十万两,不要以为这不现实,作为一个能贪五十万两的人,他狠狠心,把他的圈子里的人挖一两位出来可能就凑够了……

    即使这样,贪污受贿的金额也永远追不上一群赎命的人需要的金额。这时候就只能充分竞争了。

    朱棣相信,人在自己生死攸关的时候,永远都会把自己最疯狂的一面展现出来。狗急都要跳墙呢。这一群需要保自己命的人永远都是最疯的狗。而且到时候肯定是僧多肉少,每个人都是几倍的金额才能赎命,随着雪球滚大,贪官肯定不够自己这些人分,你一心软,不想得罪人,说不定别人都嗷嗷叫的冲上去了。那你自己就只有等死了。

    朱棣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,这一群人一定是自己麾下最疯的一群狗。毕竟这是在真·拼命。能活的话,谁不想自己活下去呢?更何况能损害别人的利益,就可以让自己活下去那就更好了。

    而且这个还有个好处。这些反腐人员在进局子前,有丰富的贪污经验,比如自己那个行业,有哪些地方有贪污的条件,一般又是怎么操作的,这些东西他自己都是门儿清。以他的贪污经验,去查那些贪污的人,绝对是事半功倍。

    正是由于这些人之前都是刚贪污进来的,可以说贪污斗争第一线的人员,永远都是贪污经验丰富的、贪污技术牛逼的一群人。

    他们可能只运气不好,被那些疯狗抓到了把柄,一不小心就进来了。而自己又变成了疯狗,为了自己的小命,那对不起了,以前的同志们,请你们也进来好了。你们进来了,那我说不定就能出去了。

    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