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七点。

    林知夏坐在桌前等他的丈夫回来。

    这是他穿到这本书里的第十五天,经历了初期的恐慌与震惊之后,他逐渐地开始习惯这个新的身份跟新的生活。

    在原来的世界,林知夏20岁,是个孤儿,还在上大学,半工半读,忙的要死,没有恋人,但有几个不错的朋友,生活虽然辛苦,也算过得去。

    而在这个世界,林知夏20岁,是个孤儿,高中毕业就辍学了,但是已婚,有一个长相绝美还巨有钱的丈夫。

    相比而言,他好像更喜欢现在的生活。

    他穿的这本书叫做《相爱一生》,他在书店兼职,这本书就放在畅销书的架子上,跟很多文学大家的作品放在一起,花花绿绿的封面非常突兀,林知夏好奇地翻过几页,发现虽然书的名字有点文学作品那味儿,其实就是个非常俗烂的霸总。

    具体情节他没细看,只记得主角名字是洛钦。

    也是他丈夫的名字。

    洛钦,林知夏心里默念。

    想到就觉得甜蜜。

    既然洛钦是主角,那作为配偶的自己,应该也是主角吧。

    虽然都说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,但是如果他原来的生活也是一本书的话,那就是苦情励志流的,看的人累,活的人更累。

    还是霸总好,虽然体验众说纷纭,但是主角却都活的很爽!

    “少爷肯定不会回来吃饭了,我劝你还是别等了。”

    林知夏才等了二十分钟,王妈就过来劝他。

    不知怎的,林知夏总觉得,这个王妈看他不顺眼。

    虽然明面上客客气气,可是有的时候林知夏突然抬头看到她的眼神,总能捕捉到眼神当中的嫌弃。

    其实不只是王妈,这座房子里所有的人,对林知夏都不亲热,但是他们对洛钦却非常疼爱跟拥戴。

    林知夏小声说,“我再等等吧,洛钦下午说,今天会回来吃的。”

    王妈手里的毛巾似是无意地甩到了桌子上,发出的声响让林知夏吓了一跳,他茫然地看向王妈,王妈脸上还是带着笑,但是转身的时候,却“哼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林知夏这几天琢磨了,王妈他们这样的态度,大约是因为自己的身世。

    偶像剧里不都这么演的吗?富贵人家如果娶了门当不户对的小姐,那从上到下,都是颐指气使的。

    唉,明明自己也是这里的主人呀。

    林知夏叹了口气,因为身世,他一直有一点讨好性人格,即使能感受到王妈他们对自己没有什么好感,但他也还是不愿意跟他们发生争吵,毕竟是要一起生活的人,闹得水火不容的,多难受,而且家里的佣人都是从小看着洛钦长大的,感情深厚,闹翻了,对洛钦也不好。